聚众斗殴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一、聚众斗殴如何定罪
聚众斗殴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刑法对聚众斗殴罪规定了两档量刑:
1、聚众斗殴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未满18周岁如何处理
1、如果已满16周岁,则需要负刑事责任。
2、如果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如果致人重伤、死亡的,需要负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责任。
3、如果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不满12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三、聚众斗殴没动手的怎么处理
聚众斗殴罪处罚的是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员 “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的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员;“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员,是指除首要分子外,其他积极参加斗殴活动的人员。实践中对于一些旁观者,或者一般参与者,且在斗殴中作用不大的从犯,或者被胁迫参加的人员等,则不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四、聚众斗殴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聚众斗殴是行为犯,实施了聚众斗殴行为,即构成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是指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打架斗殴。 “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斗殴”,主要是指采用暴力相互打斗,往往带有匕首、棍棒等凶器,极易造成一方或者双方人身伤亡,甚至造成周围无辜群众的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五、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员。
2、行为人实施了聚众斗殴的行为。是指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打架斗殴。
3、行为人主观方面是故意。
4、行为侵害了公共秩序。
六、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基本前提是“聚众”,寻衅滋事罪中“纠集他人”实际上也包含了“聚众”的意思,对此,如何将二者区分开来也便成为区分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关键所在。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其主观心理方面的不同。聚众斗殴罪行为人的主观心理表现为有预谋、有明确的目标;而寻衅滋事罪行为人在主观心理方面往往表现为临时起意。
因此,聚众斗殴罪中的“聚众”行为与寻衅滋事罪中的“纠集”行为本质区别就在于这种聚众或者纠集他人是有预谋的还是临时性的、突发性的。如果这种聚众或者纠集他人的行为是有预谋的,目标指向是确定的,则属于聚众斗殴罪,反之,则构成寻衅滋事罪。
七、聚众斗殴罪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对聚众斗殴罪的处罚主要规定在第292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八、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关系
1、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可以转化。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故意伤害罪、故意筛入罪定罪处罚。
2、如果是聚众斗殴之外还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的,可以数罪并罚。
九、聚众斗殴是几个人
聚众斗殴犯罪中“聚众”的人数要求是纠集本方人员达3人或3人以上(包括亲临现场的纠集者本人),对方人数未达3人的不应以聚众斗殴罪论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处理。从主观方面看,成立聚众斗殴罪需要行为人有相应的犯罪故意,在斗殴人员少于3人的情况下,无论是纠集人员还是参与人员均无聚众故意;从客观方面看,斗殴人员少于3人的一方,因人数较少,难以认定具有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危害性。
十、聚众斗殴拘留多久?
如果是治安案件,聚众斗殴可以处5-15天左右的治安拘留;如果是刑事案件,则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之后如果有证据证明犯罪的,还会被逮捕。